关于公布新增施工图审查资格及审查人员的通知
- 作者:
- 来源: 福建省住建厅
- 日期 : 2026-05-22
闽建许函〔2026〕11号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初审基础上,省住建厅组织对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报送的增加市政(燃气)二类施工图审查资格及审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了核查。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健全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及时办理审查人员就位等有关手续,并加强审查队伍建设,严格审查标准,提高审查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
附件:新增的施工图审查资格及审查人员确认结果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初审基础上,省住建厅组织对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报送的增加市政(燃气)二类施工图审查资格及审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了核查。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健全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及时办理审查人员就位等有关手续,并加强审查队伍建设,严格审查标准,提高审查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
附件:新增的施工图审查资格及审查人员确认结果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5月18日
2026年5月18日
附件下载:
闽建许函〔2026〕11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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