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福州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检查的通知
- 作者: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 来源: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 日期 : 2025-08-14
榕建招〔2025〕41号
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为加强我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提高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闽建〔2025〕2号)相关要求,我局拟于近期对我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随机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依托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行政监督平台,按照信用差异化监管原则,随机抽取2024下半年和2025上半年在我市开展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从业人员及代理的招标项目进行线上检查。2024下半年和2025上半年(以招标项目开标日期为准)在我市开展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共134家(上半年已抽过的代理机构不纳入本次抽取),省信用评价1-20名(共14家)抽取5%,21-60名(共43家)抽取10%,61名及以后(共77家)抽取15%,共计抽取18家(详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
(一)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信息登记情况,重点核查机构实际从业人员是否与信息登记情况一致;
(二)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条款;
(三)是否按照规定开展招标备案工作、是否按照规定时限组织招标投标活动;
(四)应当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否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公示、公告;
(五)在招投标活动中是否存在其它违法、违规行为,有无其它涉及招投标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检查工作安排
(一)请被检查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如实填写《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招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可验证查询的社保(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缴交证明材料。
(二)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备案情况以截至本通知发出之日在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fzzbt.portal.zhiguangong.com/)登记为准。
(三)本次检查采用线上线下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请被检单位自检查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将以上资料送达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永同昌大厦15D,联系电话:0591-87721198)。
五、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中发现招标代理机构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已处理的不再重复处理),并进行全市曝光,并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相关规定,纳入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扣分。
六、其他
(一)未提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或从业人员社保不满足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视为不符合《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榕政办〔2021〕108号)和《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信息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榕建筑〔2021〕117号)的规定。
(二)以上检查结果已经在招投标活动中予以信用扣分的,则不重复纳入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扣分。
(三)参与检查的工作人员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检查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依法予以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1.被抽查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名单
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
为加强我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提高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闽建〔2025〕2号)相关要求,我局拟于近期对我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随机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依托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行政监督平台,按照信用差异化监管原则,随机抽取2024下半年和2025上半年在我市开展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从业人员及代理的招标项目进行线上检查。2024下半年和2025上半年(以招标项目开标日期为准)在我市开展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共134家(上半年已抽过的代理机构不纳入本次抽取),省信用评价1-20名(共14家)抽取5%,21-60名(共43家)抽取10%,61名及以后(共77家)抽取15%,共计抽取18家(详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
(一)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信息登记情况,重点核查机构实际从业人员是否与信息登记情况一致;
(二)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条款;
(三)是否按照规定开展招标备案工作、是否按照规定时限组织招标投标活动;
(四)应当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否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公示、公告;
(五)在招投标活动中是否存在其它违法、违规行为,有无其它涉及招投标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检查工作安排
(一)请被检查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如实填写《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招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可验证查询的社保(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缴交证明材料。
(二)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备案情况以截至本通知发出之日在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fzzbt.portal.zhiguangong.com/)登记为准。
(三)本次检查采用线上线下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请被检单位自检查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将以上资料送达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永同昌大厦15D,联系电话:0591-87721198)。
五、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中发现招标代理机构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已处理的不再重复处理),并进行全市曝光,并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相关规定,纳入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扣分。
六、其他
(一)未提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或从业人员社保不满足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视为不符合《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榕政办〔2021〕108号)和《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信息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榕建筑〔2021〕117号)的规定。
(二)以上检查结果已经在招投标活动中予以信用扣分的,则不重复纳入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扣分。
(三)参与检查的工作人员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检查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依法予以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1.被抽查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名单
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1日
2025年8月11日